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农业生产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的通知(莆农综[2020]17号)和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农业生产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莆农综[2020]33号)文件精神,莆田市皇兴养殖有限公司申报的“补栏增养项目”,经城厢区农业农村局批复(莆城农综〔2020〕62号),同意莆田市皇兴养殖有限公司引进种猪350头,申请引进种猪补贴资金50万元,所申请的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引进种猪补栏增养。7月16日该项目经专家组验收,完成引进种猪350头、总投资262.9万元,项目验收通过。现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加快进种猪仔猪补栏增养复工复产措施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0〕104号)文件精神,拟给予下拨补助资金50万元。
特此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项目不符合有关要求或有其他异议,请于2021年1月28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实名举报。公示时间: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28日。监督电话:2686709 。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