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的城厢区坂头东片区改造项目地块三四周边道路工程设计招标(重新招标)的为 闽瑞晟莆【2021】招001-1号已由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莆城发改【202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城厢区坂头东片区改造项目地块三四周边道路工程设计招标(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城厢区霞林街道坂头村、肖厝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 城厢区坂头东片区改造项目地块三四周边道路总长约637米,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道路红线宽度:24m,18m、道路净空机动车道≥4.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2.5m。(最终实施内容及金额以业主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项目内容:道路,交通、给道路改造,照明电力、通讯,燃气,景观绿化工程、交叉口改造工程等(最终实施内容及金额以业主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476.90万元。其中,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1256.83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接户管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图纸审查、论证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图审核)等规划设计全部工作。。
2.5.2. 内容:城厢区坂头东片区改造项目地块三四周边道路总长约637米;其中施工图设计:道路,交通、给道路改造,照明电力、通讯,燃气,景观绿化工程、交叉口改造工程等,统筹考虑、统一设计、统一实施。(最终实施内容及金额以业主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的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2. 本项目不接受如以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道路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4. 独立投标人应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包含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的设计项目;(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的废标依据,但作为商务分评分标准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及其派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可为同一设计项目)。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18日至2021年0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http://www.chengxia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66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1年03月15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商务大楼三楼会议室 ;
7.2. 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须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7.5. 招标人接受书面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小组只对书面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身份证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http://www.chengxiang.gov.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胜利南街1899号(城厢区商务大楼四层);
邮编: 351100;
电话: 0594-2612551 ;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376号四层
邮编: 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4-2756216 ,
联系人: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城厢支行 ;
帐户名称: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140501010924547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