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莆田第十八中学拟建的书画教室展厅改造工程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第十八中学,建设资金来自美育专项,招标人为莆田第十八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福建千百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坤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家施工单位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建设规模:人民币约19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9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资金来源:美育专项
总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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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 非被邀请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1年01月08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莆田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闽人社发[2018]号文件、闽政办[2016]88号文件的规定,必须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订立等阶段,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工资专户设立和撤销、人工费(工资款)拨付时间和比例(数额),以及未按期拨付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并予以明确约定,并写入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已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建立工资专户事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第十八中学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13859891513
联系人:蔡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0594-2589989
联系人:陈女士